香港銀行開戶 · 海外銀行開戶獨立第三方開戶預約服務 · 香港與海外

海外銀行專題/加拿大

美洲加拿大持牌實體研究

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 / Canadian Imperial Bank of Commerce (CIBC)

Canadian Imperial Bank of Commerce(CIBC)是加拿大《Bank Act》附表I列明、並由OSFI列爲國內系統重要銀行的銀行實體。CIBC公開提供個人賬戶和商業運營賬戶,併爲符合條件的新移民提供特定抵加前申請路徑;一般非居民個人及境外註冊企業能否開戶,公開資料不足以確認。

監管機構
加拿大金融機構監管辦公室(Office of the Superintendent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Canada,OSFI);客戶賬戶規則由加拿大金融消費者署(FCAC)監督,反洗錢義務由FINTRAC監管
覈對日期
2026-10-26
覈驗狀態
部分資料待確認:已覈對法定主體、OSFI名單、CIBC個人開戶/身份資料、新移民計劃入口及加拿大AML、稅務、制裁和存款保障官方規則;CIBC企業材料完整交互清單、Smart Arrival合資格國家、普遍非居民/境外企業受理條件、遠程開戶適用範圍及針對個案的費用和處理時限尚待銀行書面確認。此覈驗不代表全部申請人均可開戶或當前存在可預約渠道。

研究範圍與官方入口

專題編號:americas-canadian-imperial-bank-of-commerce

來自2025/2026大型銀行公開精選及監管主體候選研究範圍;該候選記錄只用於選取研究對象,不代表實時全球前100排名、當前開戶可得性或受理事實。

銀行官方網站

個人准入與文件

CIBC公開的Smart Arrival抵加前個人開戶路徑面向未來12個月內從其指定合資格國家赴加、已達到抵達省或地區法定成年年齡,並持有效護照、加拿大政府簽發的UCI及適用移民文件者;網頁將合資格國家清單放在未能從公開頁面提取的交互窗口中,故具體國家範圍待CIBC書面確認。已在加拿大辦理一般個人賬戶時,CIBC公佈的身份證明清單接受符合條件的外國護照等證件;加拿大金融消費者署說明非加拿大公民、甚至居住在其他國家的人可能憑有效身份證明在加拿大開戶,但可能須親臨銀行。上述一般規則不證明CIBC接受所有非居民、支持全球遠程申請或保證批准;CIBC未公開確認本研究未覆蓋的所有居民/非居民組合及其賬戶資格。

已公開或已標註的個人資料

  • CIBC個人賬戶開戶須提供有效、原件且未嚴重損壞的政府簽發照片身份證件之一。其公佈的可接受證件包括:加拿大省/地區駕駛執照(按當地法律適用;魁北克僅在客戶主動提供時使用;BC Services Card可爲獨立卡或與駕駛執照合併卡)、加拿大護照、NEXUS卡、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簽發的CANPASS Air會員卡、加拿大公民身份證明卡或非紀念版入籍證明卡、加拿大永久居民卡、加拿大原住民身份卡、省/地區醫療卡(按法律允許;安省、曼省、愛德華王子島及育空不接受;魁北克僅在主動提供時使用)、安大略省照片卡、由CIBC列明的省/地區主管機構簽發且帶照片及簽名的身份證件(包括BC、阿爾伯塔、薩斯喀徹溫、新斯科舍、愛德華王子島、新不倫瑞克、紐芬蘭與拉布拉多、西北地區及努納武特的相關主管機構)、加拿大聯邦僱員照片證、曼尼託巴公共保險卡、育空一般身份證、加拿大槍械許可證、省或聯邦警察證、加拿大軍人證、加拿大懲教署身份證、美國永久居民卡、美國公民身份證明、美國入籍證明、美國駕駛執照、英國駕駛執照或合資格外國護照。
  • 如不能提供上述一件照片證件,CIBC說明可提供兩份身份證明文件,一份顯示姓名和出生日期,另一份顯示姓名和地址;其清單包括加拿大公民紙質證明或非紀念版入籍紙、移民文件IMM 1000/IMM 1442/IMM 5292/IMM 5688(如適用)、除安省/愛德華王子島/曼省/育空外省或地區簽發的無照片醫療卡、加拿大出生證明、近期政府稅務評估通知、近期政府福利聲明、近期加拿大公用事業賬單、近期銀行或信用卡賬單、合資格外國護照。
  • CIBC另說明:如只能提供其身份證明文件清單中顯示姓名和出生日期的一份文件,可由CIBC關係良好的客戶或開戶銀行中心所在地社區中信譽良好人士確認身份;後者可能須出示身份證件。該選擇是CIBC所述身份確認替代辦法,不代表一般第三方見證或遠程開戶服務。
  • Smart Arrival申請人另須滿足該計劃適用條件:有效護照、UCI、適用的加拿大移民文件、抵達省/地區法定成年年齡,並來自計劃合資格國家。CIBC公開頁面未展示完整國家清單。

公司准入與文件

CIBC公開列有小企業商業運營賬戶產品,並按獨資經營、合夥企業、公司或註冊協會等組織類別提供申請材料入口;產品條款將部分業務客戶限定爲合資格客戶。所查公開資料未明確確認境外註冊公司、非加拿大居民控制的實體或非居民授權簽字人能否申請,也未揭示交互式清單內完整材料,均須向CIBC商業銀行書面覈實。FINTRAC關於企業客戶識別及受益所有人的規則是加拿大監管基線,不等於CIBC公開承諾接受某類公司。

已公開或已標註的公司資料

  • CIBC商業賬戶頁面公開的材料入口按獨資經營者、合夥企業、公司或註冊協會分類;在可讀取頁面中未展開每類材料的完整清單,因此不能將未讀取到的文件說成CIBC已公開要求。申請人應向CIBC索取針對法定組織形式、註冊地、營業地和簽字權限的當前清單。
  • 一般開戶準備建議(不是已覈實的CIBC產品政策):準備企業註冊/成立證明及適用的經營登記、合夥協議或組織章程、董事與授權簽字人資料、股權及控制結構圖、直接或間接持有/控制25%或以上自然人資料、授權簽字人身份證件,以及可說明營業地址和預期資金來源/業務活動的材料。FINTRAC規則要求報告實體識別企業及適用受益所有人併合理覈驗所有權、控制與結構;具體應交CIBC的版本、認證方式和範圍待銀行確認。
  • 境外企業應另向CIBC覈實是否需當地註冊文件、經認證譯本、公證/認證、加拿大商業編號或稅務自我證明;這些項目未被所查CIBC公開頁面確認爲統一開戶前置條件。

地址、稅務與遠程/見證

地址與稅務

CIBC所查個人開戶頁面規定的替代身份證明方案要求一份材料顯示姓名和地址,但未公開確認所有申請人必須提交加拿大居住地址證明,也未確認可用境外地址開戶的統一條件。CIBC說明個人、企業及實體客戶(實體客戶還包括控制人)在開戶過程中須聲明稅務居民國家;CRS場景可能要求適用稅務居民轄區的稅號(TIN)及補充材料。加拿大稅務識別號、外國TIN、企業CRA商業編號(BN)是否適用取決於客戶身份、稅務規則及產品,不應把SIN或BN說成所有賬戶的固定開戶要求。地址證明接受範圍、非居民郵寄地址、稅號缺失例外及境外公司註冊地址政策均待CIBC確認。

遠程/見證

CIBC個人賬戶頁面提供在線申請入口,Smart Arrival允許符合條件者在抵加前申請並轉入資金,但兩者不證明所有產品、國家或非居民均可全程遠程開戶。FCAC指出非加拿大公民或居住境外人士可能需要到銀行辦理。CIBC允許在特定備用身份證明路徑下由合格客戶/社區人士協助確認身份;這不是對境外公證人、第三方見證人或全球視頻開戶的普遍認可。FINTRAC規則允許報告實體在非現場情形使用經認證的照片證件和適當技術覈驗,單獨視頻通話展示人和證件並不足夠;該規則不等於CIBC已提供該遠程渠道。

公開流程參考

  1. 個人客戶先選定CIBC賬戶並覈實該產品對其居住地、身份及申請地點的當前條件;一般賬戶可通過CIBC線上入口或聯繫銀行辦理,境外人士可能需要到加拿大銀行中心現場覈實身份。
  2. 擬抵加的新移民可先覈實Smart Arrival國家清單,並按計劃提交有效護照、UCI、適用的加拿大移民文件及年齡條件;CIBC說明該計劃在抵加前開戶和入金,借記卡在抵達後領取。國家範圍及具體審批流程應由銀行確認。
  3. 企業客戶應按組織形式聯繫CIBC商業銀行,取得其當前獨資、合夥或公司賬戶清單,覈實境外實體/非居民控制人資格,再提交CIBC要求的實體、控制人、簽字人及稅務資料。
  4. 按銀行要求完成身份/實體覈驗、稅務居民自我證明及賬戶適用性審查;開戶是否批准、可用服務、費用和處理時限由CIBC確認。

合規主題、細則與來源

加拿大AML/KYC與身份覈驗

FINTRAC將銀行列入受《Proceeds of Crime (Money Laundering) and Terrorist Financing Act》約束的報告實體。其指引要求按適用方法覈驗個人或實體身份;非現場照片證件覈驗須有認證文件真實性的流程,現場視頻中僅展示客戶和身份證件並不足夠。CIBC是否對某申請人要求額外文件、資金來源或面對面覈驗,取決於銀行的風險評估和具體產品,公開資料未提供完整清單。

企業UBO、控制結構與資金來源

FINTRAC指引通常將直接或間接持有/控制至少25%的自然人作爲企業受益所有人,並要求取得董事、適用受益所有人及所有權/控制結構資料並採取合理措施確認準確性。對結構複雜或高風險實體,覈驗強度可能提高。所查資料未發現CIBC適用於所有客戶的統一資金來源文件清單;客戶應如實披露業務、交易目的及資金來源並按銀行具體要求補充材料。

稅務居民申報、CRS與FATCA

CIBC稱個人、企業及其他實體客戶以及實體控制人須申報稅務居民轄區,可能需補充文件;其非加拿大且非美國稅務居民賬戶資料可能按加拿大法律報送CRA並由CRA與相關轄區交換。加拿大CRS規則適用於相關非居民賬戶,美國稅務人士信息另按加拿大實施的FATCA/《Income Tax Act》Part XVIII及加美協議處理;美國不是CRS參與轄區,不應稱美國加入CRS。TIN要求依據稅務居民地與適用規則確認。

加拿大制裁篩查與報告

加拿大金融機構必須遵守適用的聯合國及加拿大制裁限制。FINTRAC指引說明,若對已完成或未遂交易有合理理由懷疑其與制裁規避有關,報告實體須向FINTRAC提交相關報告;本條僅描述合規基線,不構成規避審查建議。

存款保障與客戶信息

CDIC成員名錄將Canadian Imperial Bank of Commerce列爲成員,並將CIBC列爲其品牌。符合條件的存款在規定的不同類別中分別最高保障10萬加元(含本金與利息);並非所有金融產品都是可保存款,例如共同基金、股票、債券、ETF和加密資產不在CDIC保障範圍。適用性須按賬戶所有人、產品及保障類別判斷。

開户合規説明

開户合規與資料準備指南

本頁將銀行公佈的要求、當地法規和資料準備建議分別列出。是否受理及具體要求,請以銀行確認為準。

本指引僅涉及加拿大《Bank Act》所列的 Canadian Imperial Bank of Commerce(CIBC)加拿大銀行實體,不涵蓋 CIBC Bank USA 等關聯主體。CIBC公開個人賬戶身份證明指引及商業賬戶產品信息;但公開材料不能確認所有非居民個人、境外註冊公司或跨境申請情形是否符合受理條件,須由CIBC按申請人及產品確認。

資料覈對日期:2026-10-26

資料準備清單

個人身份及地址資料

適用對象
申請CIBC加拿大個人銀行賬戶者;不適用於企業賬戶的法人及控制人覈驗。
可準備資料
  • 優先準備CIBC清單內有效、未嚴重損壞的政府簽發原件照片證件;CIBC清單含合資格外國護照,但這不等於接受任何國家證件或確認境外申請資格。
  • 如不能提供清單內照片證件,可按CIBC公佈的替代路徑準備兩份身份證明:一份載姓名及出生日期,另一份載姓名及地址;地址類示例包括近期政府稅務評估、福利聲明、加拿大公用事業賬單或銀行/信用卡賬單。
  • 如僅能提供一份顯示姓名及出生日期的清單內文件,可先確認是否符合CIBC所述由其良好客戶或開戶中心所在地社區人士協助確認身份的替代路徑。
說明
CIBC明確要求第一種照片證件爲有效原件且未嚴重損壞;使用兩份替代文件時,賬戶可能有存款資金使用限額,且不能使用CIBC透支保護。網頁未明確境外簽發地址證明、譯文、公證認證或各類文件的統一有效期;不要把社區人士確認理解爲全球遠程見證。

公司法人、所有權與簽字權限資料

適用對象
申請商業賬戶的加拿大或境外企業、合夥及其他組織;僅爲準備建議,最終清單由CIBC按實體形式和申請地點確認。
可準備資料
  • 建議準備註冊/成立證明、現行登記資料及適用的章程、合夥協議或信託文件,以說明法定名稱、組織形式、成立地及存續狀態。
  • 建議準備股東名冊、證券登記簿、董事名冊、股東協議或董事決議等可支持控制鏈及簽字授權的現行記錄,並繪製逐層持股/控制圖,標明自然人姓名和比例。
  • 建議準備授權簽字人身份證明、授權決議或簽字權限文件,以及可說明營業地址和實際經營地的材料。
說明
FINTRAC列舉的企業所有權覈實記錄包括公司章程、年度申報、股東或證券登記冊、股東協議、合夥協議及董事記錄;這是適用報告實體的監管盡調依據和合理準備方向,不是CIBC已公佈的逐項必交清單。遇境外文件時,譯文、公證、認證、原件/核證副本格式及出具日期要求均須先問銀行。

業務、資金來源與預期賬戶用途材料

適用對象
個人或企業申請人按銀行鍼對其情況提出的問題補充;以下均爲一般準備建議,不能視爲CIBC統一硬性要求。
可準備資料
  • 整理一頁業務說明:產品/服務、主要客戶和供應商所在國家、結算幣種、收付款路徑、預期月度交易規模及賬戶用途;用可覈對的訂單、合同、發票或服務協議說明業務真實運行。
  • 按資金來源準備對應證據,例如近期銀行流水、財務報表、納稅資料、融資/股東出資憑證、資產出售文件或合同及付款記錄;選擇能與申報交易和金額相互印證的材料。
  • 如申請人或相關人員涉及PEP/HIO關係,建議另準備職務及任職時間、關聯關係說明、個人財富形成過程和擬存入資金來源的憑據。
說明
FINTRAC對特定PEP/HIO及其相關人員規定了建立資金來源或財富來源的合理措施;該規則不能泛化爲所有CIBC申請人必須交同一套資金來源文件。CIBC公開商業賬戶頁面未公佈適用於所有客戶的資金來源文件清單、金額門檻或資料格式。

盡職調查與強化覈對

企業受益所有人、董事與控制結構

覈對依據
加拿大FINTRAC指引規定,在適用的實體身份覈驗場景,報告實體須取得董事及相關受益所有人資料,並識別直接或間接持有/控制至少25%的自然人;還須取得足以說明實體所有權、控制和結構的信息,並在初始取得及業務關係持續監測中採取合理措施覈實準確性。該25%是加拿大相應AML規則,不應外推爲全球統一門檻或CIBC面向所有產品單獨公佈的條件。
準備建議
逐層列出法人股東直至最終自然人,標明持股與其他控制方式、董事、地址及簽字權限。沒有任何個人達到適用門檻時,仍建議準備控制結構和得出該結論的依據;複雜或不透明鏈條應準備註冊記錄、股東名冊及協議解釋各層關係。
適用範圍
加拿大法規/FINTRAC報告實體盡調基線;銀行適用的身份覈驗情形和客戶提交方式由CIBC確認。

PEP、HIO、家庭成員及密切關聯人

覈對依據
FINTRAC指引要求報告實體識別相關PEP/HIO類別。外國PEP及其家庭成員或密切關聯人須按高風險處理;加拿大國內PEP、HIO及其相關人員是否屬高風險,依風險評估判斷。適用情形下須採取合理措施瞭解資金或財富來源,並由高級管理人員承擔規定的審查/賬戶維持決策。PEP身份不是制裁名單身份的同義詞;CIBC的個案接受與審批口徑未公開。
準備建議
如相關人員曾任或現任公職、國際組織負責人,或與其有家庭/商業關聯,建議預先準備職務與任期、關聯關係、財富形成和入賬資金證明,並對姓名相同者準備出生日期、地址等可區分信息;如不適用,可如實說明。
適用範圍
加拿大法規/FINTRAC風險分類和盡調要求;不代表CIBC對某客戶的風險結論或必然拒絕開戶。

資金與財富來源、業務實質及交易合理性

覈對依據
FINTRAC PEP指引規定,在其列明的PEP/HIO及相關人員適用情形下,報告實體須採取合理措施建立用於交易/預期存入賬戶資金的來源或個人財富來源。公開CIBC材料沒有披露普遍適用的資金來源門檻、固定文件清單或內部風險偏好。
準備建議
建議將所述業務、預期交易規模和資金來源整理成同一條可追溯說明,並讓合同、發票、流水、財務報表或出資記錄在日期、幣種、金額和交易對手上儘量對應;對與歷史流水或業務規模不一致的款項準備簡潔解釋及佐證。
適用範圍
資金/財富來源法定強化措施僅按法規適用對象與場景適用;其餘爲一般準備建議,不是銀行明示的統一提交要求。

制裁篩查、跨境關係與真實性覈對

覈對依據
本次核讀的CIBC與FINTRAC頁面沒有完整公開CIBC制裁篩查流程、國家/行業風險限額或非居民受理政策,因此不對銀行內部篩查規則作推斷。FINTRAC的PEP指引提示報告實體將相關制裁與反腐敗措施納入風險考慮;PEP、制裁命中和名稱相似均不應混爲一談。
準備建議
建議準備實體及控制人的完整法定名稱、別名、成立地、地址、經營國家、主要交易對手與付款路徑;若出現同名、敏感地區或政府關聯,備好能區分身份、說明交易目的和商業背景的原始證據,並詢問CIBC應提交何種材料。
適用範圍
前述資料爲申請人準備建議;具體制裁義務、命中處置及CIBC風險接受度須按個案向銀行確認。

開户後的持續合規要求

公司資料與受益所有權變更

FINTRAC要求報告實體在業務關係持續監測中採取合理措施保持受益所有權信息準確、及時,並可能依風險程度加深覈實;這是銀行等報告實體的監管義務,不應表述爲客戶承擔同一法定申報義務。實務上建議客戶在股東、控制人、董事、簽字授權或註冊資料變化時及時聯繫CIBC並保留更新後的登記冊、決議和組織圖。CIBC客戶通知渠道、複覈週期及期限未公開。

PEP關係和資金資料的後續覈對

如銀行因PEP/HIO相關身份採取強化措施,FINTRAC要求報告實體按適用風險履行資金/財富來源覈查及相關管理審查;若實際賬戶活動與已掌握的資金來源信息不一致,指引提及可向客戶跟進。建議客戶保存能解釋主要入賬及異常交易的合同、發票和流水,並按CIBC詢問及時補充;銀行復核頻率及未答覆後果沒有在所核頁面公開。

賬戶用途、授權和聯繫方式維護

建議企業賬戶持有人在經營範圍、主要交易地、資金路徑、簽字人或聯繫資料改變時主動覈實是否須更新CIBC檔案,並保持交易與開戶時說明相符。該項爲降低資料不一致和補件延誤的一般準備建議;本次未發現CIBC針對所有商業賬戶公佈統一更新週期、定期盡調頻次或客戶報告時限。

預約前請向銀行確認

  1. 對於申請人的居住地、企業註冊地、主要經營地和控制人所在地組合,CIBC目前是否受理該個人或實體及所選賬戶?是否必須在加拿大網點面籤?
  2. 請按該組織形式提供現行開戶清單,並確認是否需董事/受益所有人身份證明、簽字決議、控制鏈材料以及境外文件譯文、公證或認證。
  3. 銀行如何處理持有或控制不足25%、通過協議控制、信託持有或沒有任何個人達到25%的結構?應提交哪些聲明或佐證?
  4. 對個人/企業資金來源和預期交易,CIBC會接受哪些文件形式?是否有針對該客戶行業、國家、幣種或預期交易額的補件要求?
  5. 如申請人、控制人或關聯人涉及PEP/HIO或名稱相似命中,需額外提供哪些資料;該身份或覈查是否影響預約、審批和賬戶功能?
  6. 賬戶開立後,所有權、授權、地址或稅務居民資料變化應通過什麼渠道更新?銀行復核週期、費用、最低餘額、處理時限和未及時更新的後果是什麼?

公開資料尚未確認

  • CIBC未在所查公開資料中確認所有非居民個人、境外註冊公司及非居民控制結構的受理範圍,也未確認各情形是否可全程遠程辦理。
  • 個人網頁列明瞭身份證明方案,但境外地址證明、翻譯/核證/公證要求及企業按組織形式的完整開戶材料清單仍須由CIBC提供;商業頁面本身不構成客戶資格保證。
  • CIBC沒有公開適用於所有客戶的資金來源證據標準、PEP強化審查流程、制裁匹配處置細則、風險偏好或內部限額。
  • 開戶後客戶資料更新渠道與時限、定期複覈頻次、個案費用、最低存款/餘額和審批時間未由本次核讀資料統一確認。

來源與覈對範圍

  1. CIBC — Acceptable identification needed to open a personal bank account

    CIBC個人賬戶接受的政府簽發原件照片證件、兩份替代身份證明、社區/客戶協助確認路徑及替代路徑可能導致的存款使用限制和不能使用透支保護;不證明所有非居民資格。

  2. CIBC — Business bank accounts

    CIBC商業賬戶產品及適用賬戶條款的公開入口;頁面未提供可據以斷言所有實體類別完整材料、資金來源文件或境外申請資格的統一清單。

  3. FINTRAC — Beneficial ownership requirements

    加拿大適用報告實體識別董事及直接/間接至少25%所有人、取得所有權/控制/結構信息、採取合理措施覈實準確性,並在持續監測中保持資料更新的具體指引;不等於CIBC公開客戶材料清單。

  4. FINTRAC — Politically exposed persons and heads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guidance

    加拿大PEP/HIO定義與相關人識別、外國PEP相關類別的高風險處理、適用的資金或財富來源措施及管理層審查規定;不公開CIBC個案審批結果或內部政策。

費用與時限

本次查閱的CIBC公開頁面未能確認非居民個人或境外企業開戶的統一審批時限、跨境申請費用、最低初始存款或餘額門檻;不可據此推算。具體賬戶費用和交易條件因產品而異,CIBC要求查閱當前賬戶費率/服務收費文件並以申請日銀行披露爲準。

限制與實際注意事項

  • Smart Arrival僅適用於該計劃規定的赴加新移民條件;合資格國家名單未能從其交互窗口覈實,不能據此推定全球客戶都可使用該方案。
  • CIBC接受某些外國護照作爲身份材料,不等於接受所有非居民、境外企業、境外地址或遠程申請;須區分個人與公司申請並取得銀行鍼對申請人情況的書面確認。
  • 企業網頁的交互式材料清單未在本次可讀取頁面中展開;具體文件、翻譯/認證、受益所有權和簽字授權要求待CIBC確認。
  • 不得將CIBC Canada與CIBC Bank USA或其他關聯實體混爲同一個開戶/牌照主體;本檔僅描述加拿大銀行實體。
  • 該檔案依據公開資料整理,不代表仁港永胜當前可預約渠道、開戶代理、銀行引薦、賬戶批准或服務承諾。

持牌證據與監管覈驗

已查到實際法定銀行實體:加拿大司法部現行《Bank Act》附表I頁面(頁面標註截至2025-12-31)列有Canadian Imperial Bank of Commerce,省份爲Ontario;OSFI的系統重要銀行官方名單亦以該法定名稱列爲加拿大國內系統重要銀行(D-SIB)。這支持其加拿大銀行法定主體及OSFI監管身份,不是單純名冊入口。已查閱的公開記錄未提供獨立牌照號碼或可實時查詢的牌照狀態字段,因此不聲稱覈實了單獨牌照編號或2026-10-26當日逐筆登記狀態。

加拿大金融機構監管辦公室(Office of the Superintendent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Canada,OSFI);客戶賬戶規則由加拿大金融消費者署(FCAC)監督,反洗錢義務由FINTRAC監管 官方登記或記錄

資料來源

  1. Justice Laws Website — Bank Act, Schedule I

    頁面標註截至2025-12-31的《Bank Act》附表I列明Canadian Imperial Bank of Commerce及其省份Ontario;用於識別法定銀行主體,不提供獨立牌照號碼。

  2. OSFI — Systemically important banks

    OSFI列出加拿大六家國內系統重要銀行,並明確列有Canadian Imperial Bank of Commerce;支持OSFI監管名冊身份與D-SIB分類,不單獨證明零售開戶資格。

  3. CIBC — Personal bank accounts

    CIBC個人賬戶產品頁面及在線申請入口;頁面提及面向新移民、外國勞工等羣體的賬戶優惠,不能據此推定所有非居民均可申請。

  4. CIBC — Acceptable identification needed to open a personal bank account

    CIBC公開個人開戶可接受的政府照片證件、外國護照、兩份替代文件和由合格客戶或社區人士確認身份的選項;支持本檔個人材料及身份見證邊界。

  5. CIBC — Apply for a Bank Account Before You Land In Canada

    CIBC Smart Arrival抵加前申請條件:未來12個月從合資格國家抵加、有效護照、UCI、適用移民文件及抵達地成年年齡;支持限定的新移民申請路徑。

  6. CIBC — Business bank accounts

    CIBC商業賬戶產品與合資格業務客戶條款,並顯示企業材料按組織形式分類;本次可讀取正文未展開所有交互式材料清單,故不支持具體隱藏文件斷言。

  7. Financial Consumer Agency of Canada — Opening a bank account

    加拿大個人賬戶開戶身份證明及開戶方式基線;說明非加拿大公民或居住境外者可能開戶但可能須親臨銀行,並列出拒絕開戶的法定情形。

  8. FINTRAC — Methods to verify the identity of persons and entities

    說明銀行等報告實體身份覈驗、非現場政府照片證件覈驗、視頻覈驗限制及實體識別要求;作爲加拿大AML/KYC合規基線。

  9. FINTRAC — Beneficial ownership requirements

    規定企業董事、至少25%直接/間接受益所有人以及所有權控制結構信息的取得和合理覈驗要求;不等於CIBC逐項公佈的申請材料清單。

  10. CIBC —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IBC說明個人、商業及其他實體客戶和控制人需申報稅務居民轄區,並說明適用非居民賬戶信息會報送CRA及可能需要額外材料。

  11. Canada Revenue Agency — Guidance on the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CRA解釋加拿大CRS Part XIX義務,客戶可能被要求確認稅務居民身份及提供TIN,並明確美國賬戶按單獨的Part XVIII處理。

  12. Canada Revenue Agency — Guidance on the Canada-U.S. Enhanced Tax Information Exchange Agreement

    CRA說明加拿大金融機構按加美協議及Income Tax Act Part XVIII識別、申報美國人士相關賬戶;用於區別FATCA與CRS。

  13. FINTRAC — Report suspected sanctions evasion

    說明加拿大制裁規避相關已完成或未遂交易的FINTRAC報告義務及相關加拿大制裁法律範圍。

  14. CDIC — List of member institutions

    CDIC官方成員目錄列出Canadian Imperial Bank of Commerce並列出CIBC品牌;支持該法定實體的CDIC成員身份。

  15. CDIC — What’s covered

    說明可保存款類別、不同類別分別最高10萬加元的保障規則及不受保產品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