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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銀行專題/加拿大

美洲加拿大持牌實體研究

蒙特利爾銀行 / Bank of Montreal

OSFI的聯邦受監管機構CSV直接列有Bank of Montreal,CDIC名冊亦列其爲成員。BMO公開新移民項目包括抵加前開戶路徑,但這不表示一般境外居民或境外公司均可申請或獲批;此類准入和具體產品條件應向BMO書面確認。

監管機構
加拿大金融機構監管辦公室(Office of the Superintendent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OSFI);加拿大銀行存款保障另由 Canada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CDIC)負責
覈對日期
2026-10-26
覈驗狀態
部分資料待確認:OSFI官方公開數據集已逐名覈驗Bank of Montreal爲聯邦受監管國內銀行,BMO官網公開了特定新移民個人開戶路徑和企業賬戶產品;普通境外非居民、境外公司、動態企業文件清單及普遍遠程開戶條件未獲BMO公開資料確認,須向銀行覈實。

研究範圍與官方入口

專題編號:americas-bank-of-montreal

2025/2026公開大型機構精選。此背景僅說明本條的研究選取線索,不是實時前100排名,也不構成牌照、產品適用性或受理結論。

銀行官方網站

個人准入與文件

BMO官網公開新移民服務,覆蓋永久居民、外國工人及在加拿大就讀的國際學生等路徑;BMO NewStart介紹面向抵加不超過五年的新移民,並說明符合條件的新移民可在抵加前安排開戶。BMO的開戶說明將抵加後的永久居民卡或IRCC文件、政府身份證件作爲證件示例;抵加前示例爲本國護照和IRCC文件,並明確實際文件可能隨銀行及個人情況變化。官網未公開足以確認所有普通非居民、訪客或任意國家申請人可使用BMO加拿大賬戶的統一規則,也未完整公開各移民身份、來源國、產品和遠程覈驗的全部限制。加拿大金融消費者署說明,非加拿大公民或居住海外者在持適當身份證明時可能可以在加拿大銀行開戶,但可能需要親臨;這是一般權利說明,不等於BMO承諾受理。

已公開或已標註的個人資料

  • BMO新移民開戶說明列出的示例(並非適用於所有客戶的封閉清單):已抵加者可出示加拿大永久居民卡或IRCC文件,並帶護照或加拿大駕照等政府身份證件;抵加前申請者可用本國護照和IRCC文件。BMO說明文件要求可能因身份和情形改變,須向銀行確認適用組合。
  • 加拿大金融消費者署的一般身份覈驗資料:提供兩個可靠來源的原件,一份載姓名和地址、另一份載姓名和出生日期;列舉的來源包括加拿大聯邦/省政府身份證件、近期稅務評估通知、政府福利通知、加拿大公用事業賬單、近期銀行/信用卡賬單及外國護照。該機關還說明,在一種身份覈驗方式下,可用載姓名和出生日期的可靠來源原件,配合銀行良好客戶或當地社區良好人士確認身份。此爲加拿大一般規則說明,不是BMO對每位申請人的專屬文件清單。
  • BMO說明:基礎賬戶通常不需要SIN;開立計息賬戶時需提供SIN用於稅務申報。BMO亦說明,在加拿大境內申請在線開戶時需要SIN及加拿大地址。具體賬戶和申請渠道的例外情況須向BMO覈對。

公司准入與文件

BMO加拿大官網確認提供企業支票及儲蓄賬戶,並要求申請人按企業類型查看是否可在線申請及相應資料。該業務賬戶頁面的企業類型/文件選擇器內容在本次公開頁面提取中未呈現,故未能覈實各類加拿大法人、合夥企業、個體經營者或境外註冊公司的完整適用條件。境外法人及非居民控制人的資格、所接受的註冊地、開戶地點、簽字人所在地和可遠程完成的步驟均應由BMO按擬開戶法人及產品逐案書面確認;不能把面向加拿大企業客戶的產品介紹推定爲全球企業受理政策。

已公開或已標註的公司資料

  • BMO加拿大企業賬戶頁面僅指引申請人按企業類型查看能否在線開戶和所需材料;本次可讀頁面沒有顯示完整動態文件清單,因此下列不是BMO已公佈的企業開戶清單。
  • 一般準備建議(非BMO政策保證):企業註冊/成立證明及當前登記資料;董事、控制權和股權結構圖;直接或間接持有或控制達到適用門檻的個人所有人信息;法定代表人及有權簽字人的身份證明和授權文件;經營地址、業務性質、預計賬戶用途及資金來源說明。FINTRAC對受規管金融實體的客戶識別和受益所有權記錄義務,支持銀行可能要求覈實相關信息,但不意味着每類文件形式或具體清單均由BMO公開規定。
  • 一般準備建議(非BMO政策保證):企業稅務居民地自我證明;適用時的加拿大Business Number/稅號和外國稅務識別號;開戶簽字人和實際控制人的稅務居民信息。CRA的CRS指引說明金融機構可要求賬戶持有人自證稅務居民身份,實體賬戶亦可能需要相關資料。

地址、稅務與遠程/見證

地址與稅務

地址:BMO公開說明僅明確,在加拿大境內在線申請其個人賬戶時需提供加拿大地址;未據此確認所有分行申請、抵加前新移民申請或境外申請都必須使用同一地址證明。加拿大金融消費者署列出可用於一般身份覈驗的姓名/地址原件示例,但具體BMO可接受文件須確認。稅號:BMO說明基礎個人賬戶通常無需SIN,計息賬戶需SIN用於稅務申報;其在線開戶說明對在加拿大申請的個人要求加拿大地址和SIN。CRA的CRS自我證明資料涉及居住地址、稅務居民轄區及適用的加拿大/外國TIN;報告轄區居民在符合條件時可能須提供外國TIN。企業稅號與外國法人開戶材料未由所查BMO頁面完整說明。

遠程/見證

BMO公開了特定新移民抵加前開戶路徑,但沒有據此確認該服務對所有國家、身份或客戶開放,也未查到普遍適用的全球視頻開戶、遠程見證或第三方見證承諾。BMO另說明新移民可能需要到分行辦理。加拿大一般身份覈驗規則允許若干身份證明方法,但不等於BMO必須接受第三方見證,也不構成全球遠程開戶能力。

公開流程參考

  1. 個人申請人先確認是否屬於BMO公開的新移民項目或抵加前開戶路徑覆蓋人羣,並選定具體個人賬戶;不要將新移民產品視爲普通境外非居民賬戶承諾。
  2. 按申請時點準備BMO所列的身份證明示例原件,並向BMO確認與具體移民身份和賬戶相匹配的完整證件組合。BMO說明在加拿大境內在線申請需要加拿大地址和SIN,且某些新移民可能需要到分行辦理。
  3. 企業申請人先在BMO企業賬戶頁選定企業類型和產品,覈對頁面實際提供的在線申請資格及材料選項;鑑於本次頁面提取未呈現動態清單,境外註冊企業應先向BMO確認其法律實體和控制結構是否受理、應由哪一分行/渠道開戶及完整文件要求。
  4. 個人或企業均需完成銀行身份覈驗、適用的受益所有人及稅務居民自我證明,並按BMO後續要求補充資料。審查週期、開戶批准與可用服務以BMO決定爲準;官網未給出可普遍適用的承諾時限。

合規主題、細則與來源

加拿大AML/KYC與賬戶身份覈驗

加拿大PCMLTFA及其規則下,FINTRAC對金融實體的指導要求爲擬開戶的個人、公司及其他實體覈驗身份;在首次交易(初始存款例外)前未能按規定完成核驗時不得開戶。FINTRAC另要求按風險持續更新客戶資料並審查關係及交易活動。本項描述加拿大制度要求,不是BMO對每種賬戶的全部內部審查步驟披露。

受益所有人、控制權及資金來源/用途審查

FINTRAC將直接或間接擁有或控制至少25%的自然人列爲公司等實體受益所有人識別的核心對象,並要求取得董事及相關受益所有人姓名、地址和所有權/控制結構信息,對準確性採取合理確認措施。持續監測還涉及業務關係目的和預期性質、交易是否符合客戶資料及風險評估;必要時銀行可能就交易資金來源、財富來源或用途追加覈實。公開資料沒有證明BMO對每個開戶人一律要求相同的資金來源文件,故具體清單須由BMO按風險和申請情形確認。

加拿大稅務居民自我證明、CRS及美國FATCA

CRA依據加拿大《所得稅法》Part XIX實施CRS盡調和信息申報;開戶人可能被要求聲明稅務居民地、地址及適用稅號,實體賬戶也可能需要實體分類和稅務資料。BMO公開說明美國人士賬戶資料通過加拿大CRA路徑申報,並由CRA依加美稅收協定與IRS交換;美國事項應按FATCA路徑表述,不將美國誤稱爲CRS參加地。具體是否屬於應申報賬戶取決於適用規則和客戶情況。

加拿大制裁與禁止交易篩查

加拿大制裁法規可對加拿大境內人員/實體及加拿大人規定金融禁令、資產凍結及其他交易限制。加拿大外交部建議覈對制裁名單及具體法規,並考慮直接或間接關聯和交易活動;銀行或申請人涉及受限對象、地區、資金或服務時,交易可能被限制或禁止。此爲加拿大法定環境說明,不代表本檔覈實了BMO某一客戶的篩查結果。

CDIC成員身份與存款保障邊界

CDIC公開成員名錄列出Bank of Montreal,並列有BMO Bank of Montreal、BMO Commercial Bank及BMO Financial Group等關聯貿易名稱。成員身份本身不表示所有產品、所有賬戶持有人或全部存款都受保障;適用性受CDIC承保存款類別、成員機構及法定上限等規則約束,應按具體產品和持有人覈對。

Compliance evidence

開戶合規與資料證據清單

銀行明示要求、當地法規與準備建議分別標註;具體受理以銀行確認。

本指引對象爲加拿大聯邦受監管國內銀行 Bank of Montreal,不包括美國子行。BMO公開的新移民個人開戶文章提供了證件示例,但不能據此確認普通境外個人或境外公司有資格開戶;企業部分僅作準備,不是BMO完整文件清單或開戶承諾。

資料覈對日期:2026-10-26

資料證據包

個人身份、移民情形與稅務資料

適用對象
擬申請BMO加拿大個人賬戶的新移民;不適用於確認所有非居民或其他類別均獲受理。
可準備資料
  • 已抵加者可先備永久居民卡或IRCC文件,並帶護照或加拿大駕照等政府身份證件原件;抵加前的文件示例爲本國護照和IRCC文件原件。
  • 備妥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址及稅務居民地資料;適用時備加拿大SIN和外國稅號,並覈實姓名拼寫、地址及稅務自我證明一致。
  • 若擬在線申請或開計息賬戶,先覈對BMO頁面所述加拿大地址與SIN條件;基礎賬戶通常無需SIN,計息賬戶需SIN用於稅務申報。
說明
以上是BMO公開頁面的示例和說明,文件要求可因個人情況變化,頁面也提示新移民可能需要到分行辦理。勿把樣例視爲封閉清單;翻譯、公證/核證副本、文件有效期及非居民的替代材料,須事先向BMO確認。CRS稅務自我證明是稅務盡調資料,不替代身份文件。

公司法律身份、授權與所有權控制鏈

適用對象
僅供擬詢問BMO企業賬戶的公司、合夥或其他實體準備;不表示BMO受理境外註冊實體。
可準備資料
  • 備公司註冊/存續文件、最新董事名單,以及股東名冊、證券登記冊或合夥協議等能夠反映當前權益的材料。
  • 製作逐層持股和控制結構圖,標明自然人最終所有者、各層持股比例、控制方式、董事及授權簽字人;信託結構另整理受託人、已知受益人和設立人資料。
  • 備有權代表實體開戶的董事會決議、授權書或同類授權記錄,以及相關個人的身份信息;複雜或跨境結構可同時備註冊地官方登記資料及解釋文件。
說明
這是依據加拿大反洗錢監管記錄要求形成的準備建議,不是BMO發佈的必交清單。FINTRAC指引對受益所有人的識別按實體類別區分:公司等實體通常涉及直接或間接擁有/控制至少25%的自然人;公司董事及所有權、控制和結構信息亦須取得並作合理準確性確認。不要把25%門檻泛化爲全球統一規則或BMO唯一審查標準。

業務實質、賬戶用途與資金證據

適用對象
擬申請企業賬戶的實體作準備建議;個人客戶僅在銀行詢問資金來源或賬戶用途時參考。
可準備資料
  • 用一頁說明主營業務、客戶/供應商所在地區、賬戶用途、預計收付款方向、幣種及大致頻次,並解釋與實體註冊地和經營地點的關係。
  • 按實際資金來源整理可追溯材料,例如近期財務報表、合同與發票、現有銀行流水、股東出資或股權交易文件;僅提交與自身情況相符的資料。
  • 對一次性大額入賬、關聯方轉款、跨境匯款或與既有業務模式不同的交易,備交易背景、付款方/收款方關係及相應合同或憑證,便於按需解釋。
說明
屬於準備建議,FINTRAC要求金融機構持續評估業務關係目的/預期性質及交易是否符合客戶資料和風險評估,但不代表BMO公開要求每位開戶人提供同一套財富來源或資金來源文件。具體資料範圍由BMO按客戶和風險確認。

盡職調查與強化覈對

受益所有人及控制結構

覈對依據
FINTRAC要求受規管金融實體在適用的實體身份覈驗時取得受益所有人資料及所有權、控制和結構信息,並採取合理措施覈實準確性。公司及其他實體通常識別直接或間接擁有/控制至少25%的自然人;信託相關人員按信託類別處理。該規則是加拿大監管要求,不是對BMO內部門檻的完整披露。
準備建議
建議把每層股權計算、控制權依據及登記文件逐項對應;若無人達到適用門檻,也準備說明結論依據和完整結構,避免僅提交名義股東名單。
適用範圍
當地法規及一般準備建議;加拿大規則不應外推至其他國家,也不保證BMO只要求達到該比例者。

複雜結構與資料真實性

覈對依據
FINTRAC要求首次取得及持續監測期間採取合理措施確認受益所有權資料準確;複雜或高風險結構所需覈實措施應與風險相稱。若受規管機構不能取得或確認資料,指引要求其採取規定的替代措施並對高風險客戶加強持續監測。
準備建議
建議爲多層持股、代持、信託、基金或多地註冊結構備組織圖、登記摘錄、股東協議和控制權說明,並解釋登記資料與實際控制安排的差異。
適用範圍
當地法規;資料形式示例爲準備建議,並非BMO對所有公司明示的必交件。

賬戶目的、資金來源及交易預期

覈對依據
FINTRAC持續監測要求金融機構評估客戶交易和活動是否符合已取得的客戶資料、業務關係目的/性質及風險評估;高風險客戶須採取強化措施。該要求不等於每位客戶都必須提交同一種資金來源證明。
準備建議
建議讓開戶用途、預計流量和提交的合同/財務資料相互印證;如個人初始資金來自售產、投資贖回、繼承或企業分紅,可預備對應證明和簡短資金路徑說明,僅在銀行要求或適用時提供。
適用範圍
加拿大監管義務針對金融機構;具體補件由銀行個案決定。

CRS稅務居民自我證明

覈對依據
CRA的《所得稅法》Part XIX/CRS指引說明,加拿大金融機構可要求新開戶或現有賬戶持有人證明或澄清稅務居民身份,並可按情形索取支持文件;實體賬戶可能還涉及實體分類資料。美國人士賬戶屬於加拿大Part XVIII/FATCA框架,不應誤稱爲CRS。
準備建議
建議個人準備各稅務居民轄區和適用TIN;實體準備註冊地、稅務居民地、實體分類及控制人稅務資料。稅務居民身份不確定或資料不一致時,先向稅務顧問或銀行覈實,不要猜填。
適用範圍
當地稅務法規及準備建議;是否構成申報賬戶依法律和客戶事實判斷。

持續維護義務

客戶資料、控制權和業務關係變化

FINTRAC要求金融實體基於風險定期持續監測,並保持身份、受益所有權及業務關係目的/性質資料更新;頻率由風險評估決定,公開指引未規定對所有客戶統一的複覈週期。客戶宜留存最新結構圖和登記資料,並按BMO要求及時回應變化覈實。

交易與資金背景覈對

金融機構須評估交易是否符合已知客戶情況;高風險客戶適用增強持續監測。客戶可保存合同、發票、資金來源憑證及異常交易解釋,以便銀行詢問。FINTRAC要求金融機構保存持續監測措施及所得信息至少五年;這是金融機構的記錄義務,不應誤寫成BMO向每位客戶公佈的統一保存期限。

稅務居民地和CRS資料

CRS指引允許金融機構在賬戶開立後要求澄清稅務居民自我證明;如居住地、稅務居民地或其他申報資料出現變化,應及時向BMO確認是否需要更新表格或支持文件。公開指引不爲所有客戶設定相同更新頻次。

預約前請向銀行確認

  1. 擬申請人是境外個人或境外註冊公司時,Bank of Montreal是否受理該具體身份/註冊地及所選賬戶?是否須由加拿大居民或加拿大境內簽字人到場?
  2. 對於該實體類型,BMO要求提供哪些註冊文件、董事/授權簽字人資料及最終控制人信息?如沒有個人達到25%持有比例,需如何申報控制人?
  3. 各項身份證明、登記文件和公司決議是否必須爲原件或核證副本?是否接受英文/法文以外文件,翻譯認證格式和文件時效有何要求?
  4. 該客戶類別是否可先在線、預約或抵加前辦理,哪些步驟必須在加拿大分行完成?是否有視頻覈驗或授權代表辦理選項?
  5. 所選賬戶的收費、最低餘額、適用幣種、審查/補件預計時限及開戶後需更新的資料分別是什麼?這些條件是否因客戶所在地或業務類型不同?

公開資料尚未確認

  • BMO公開的新移民個人頁面只給出證件示例並說明要求因個人情況而變;普通境外非居民的准入國家、分行安排和遠程覈驗範圍未在本次查閱資料中確認。
  • 本次未取得BMO企業動態文件選擇器的完整內容;各法人類型、境外註冊地、非居民控制人及公司文件認證/翻譯要求須由BMO逐案確認。
  • BMO的內部風險偏好、PEP及制裁篩查流程、資金來源/財富來源觸發條件、交易限額、補件時限和批准週期未公開覈實;不得據此推定必拒、必收或統一閾值。
  • 新移民頁面的證件示例不構成普遍遠程開戶承諾;計息賬戶、基礎賬戶及線上申請的稅號/地址條件應以當時所選產品和申請渠道爲準。

來源與覈對範圍

  1. BMO — How to open a bank account in Canada as a newcomer

    BMO公開新移民個人開戶證件示例:抵加後可用永久居民卡或IRCC文件並帶政府身份證件,抵加前示例爲本國護照和IRCC文件;原件要求、文件因個人情形而變、可能需到分行;基礎賬戶SIN、計息賬戶及加拿大境內線上申請的SIN/地址說明。未說明普通境外申請人資格或企業文件清單。

  2. FINTRAC — Beneficial ownership requirements

    加拿大受規管申報實體取得實體受益所有人、董事及控制結構信息的規則;至少25%持有/控制的自然人識別、合理準確性確認、複雜/高風險結構的相稱覈實及相關記錄要求。該指引不是BMO個別產品的文件清單。

  3. FINTRAC — Ongoing monitoring requirements

    金融實體持續監測的目標,包括更新客戶身份、受益所有權和業務關係目的資料、按風險定期審查交易;高風險增強監測及金融機構至少五年保存監測記錄。沒有固定適用於所有客戶的複覈頻率。

  4. Canada Revenue Agency — Guidance on the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加拿大CRS/所得稅法Part XIX的金融機構盡調及申報說明;個人和實體賬戶持有人可能被要求證明或澄清稅務居民身份並提供支持資料;美國賬戶資料按Part XVIII/FATCA框架區分。

費用與時限

未覈實適用於所有申請人或所有賬戶的開戶時間、開戶費用、最低存款或統一交易限額,故不作估算。BMO各具體產品可能分別列示費用、利率、餘額檔位及交易條件,應在申請當日以所選產品的加拿大元/美元適用披露爲準;本檔未將某一儲蓄產品的單獨費率或費用泛化爲銀行統一條件。

限制與實際注意事項

  • 本次確認的是加拿大Bank of Montreal,不是美國BMO Bank, N.A.;美國子行、其FDIC保險和美國開戶政策不納入本檔結論。
  • BMO公開的新移民及抵加前開戶資料只支持其明確描述的特定服務路徑;不能據此確認普通境外非居民、訪客或任意國家居民可開戶。
  • 境外註冊公司、非居民控制人和不同企業類型的具體受理、證件格式、申請地點及遠程流程均未由本次可訪問的BMO頁面完整確認。
  • 銀行須按適用規則完成身份、所有權、稅務及制裁等審查,可能要求補件或不受理;公開產品頁不是賬戶批准。
  • 公開研究資料不代表仁港永胜當前可預約或代理辦理的渠道。

持牌證據與監管覈驗

已查到具體實體記錄:OSFI官方“Who we regulate financial institutions”數據集CSV(2026-10-01發佈)逐字列有“Bank of Montreal”,分類爲“Federally Regulate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 Banks / Domestic Banks”。這是對該實體列入聯邦受監管機構數據集的直接覈驗,不是僅有名冊入口;該CSV不提供本檔可確認的獨立牌照編號,也不證明某產品對特定申請人開放或開戶必獲批准。CDIC成員名錄另列“Bank of Montreal”及BMO相關貿易名稱。

加拿大金融機構監管辦公室(Office of the Superintendent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OSFI);加拿大銀行存款保障另由 Canada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CDIC)負責 官方登記或記錄

資料來源

  1. BMO — New to Canada: Banking and bank accounts

    BMO面向永久居民、外國工人及國際學生的新移民服務路徑;介紹抵加前開戶可能性和分行支持,但不列出適用於全部境外申請人的條件。

  2. BMO — How to open a bank account in Canada as a newcomer

    BMO NewStart新移民定位、開戶步驟、抵加前後身份證件示例、可能需要分行辦理、SIN與地址適用說明;同時說明文件要求視個人情況而變化。

  3. OSFI — Who we regulat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official CSV dataset

    OSFI開放數據CSV逐條列示Bank of Montreal,分類爲Federally Regulated Financial Institutions、Banks、Domestic Banks;該具體記錄支持實體監管名錄覈驗,不證明賬戶服務可得或客戶開戶獲批。

  4. OSFI — Banks

    OSFI說明其監管並監督在加拿大經營的銀行,並介紹銀行監管範圍;作爲OSFI監管職能的主管機關背景。

  5. BMO — Business Bank Accounts

    BMO加拿大企業支票和儲蓄賬戶產品存在;官網要求按企業類型查看能否在線開戶及所需文件,但本次頁面正文未顯示動態文件清單。

  6. BMO — Business Premium Rate Savings Account

    BMO加拿大企業儲蓄賬戶產品頁及產品特定條款,並指向按企業類型查看材料;不據該特定產品推定所有企業符合資格。

  7. Financial Consumer Agency of Canada — Opening a bank account

    加拿大一般個人開戶權利、非公民/境外居住者可能開戶且可能需親臨的說明、身份文件原件及兩種身份覈驗方式、可能拒絕開戶的法定情形;不構成BMO產品承諾。

  8. FINTRAC — When to verify the identity of persons and entities: Financial entities

    加拿大金融實體開立賬戶時對個人、公司及其他實體覈驗身份的義務,以及無法按規則覈驗時不得開戶的說明。

  9. FINTRAC — Beneficial ownership requirements

    實體受益所有人定義、至少25%直接或間接所有權/控制門檻、董事及受益所有人信息、控制結構和合理確認準確性的要求。

  10. FINTRAC — Ongoing monitoring requirements

    加拿大金融機構持續監測、更新客戶和受益所有權資料、記錄業務關係目的/性質、評估交易與風險一致性及高風險增強監測的要求。

  11. BMO — 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FATCA)

    BMO對美國人士賬戶資料經CRA向IRS交換的公開說明,支持將其描述爲加拿大—美國FATCA路徑。

  12. Canada Revenue Agency — Guidance on the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加拿大CRS/所得稅法Part XIX的金融機構盡調和申報框架;開戶或情況變化時可要求稅務居民自我證明、地址及適用TIN,實體賬戶也可能需要自我證明。

  13. Global Affairs Canada — Canadian sanctions: Essential information

    加拿大制裁適用範圍、金融禁令/資產凍結類型,以及覈對名單、法規和直接或間接關聯的盡調建議。

  14. Canada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 List of member institutions

    CDIC公開成員名冊列出Bank of Montreal及部分BMO關聯名稱;支持成員身份覈驗,但不單獨確認任一存款符合承保條件。